廣場是一個主要為硬質鋪裝的、汽車不能進入的戶外公共空間。
其主要功能是漫步、閑坐、用餐或觀察周圍世界。
與人行道不同的是,它是一處具有自我領域的空間,而不是一個用于路過的空間。
當然可能會有樹木、花草和地面植被的存在,但占主導地位的是硬質地面;如果草地和綠化區域超過硬質地面的數量,我們將這樣的空間稱為公園,而不是廣場。
城市廣場設計原則
系統性
城市廣場設計應該根據周圍環境特征、城市現狀和總體規劃的要求,確定其主要性質和規模,統一規劃、統一布局,使多個城市廣場相互配合,共同形成城市開放空間體系。
完整性
城市廣場設計時要保證其功能和環境的完整性。明確廣場的主要功能,在此基礎上,鋪以次要功能,主次分明,以確保其功能上的完整性。廣場應該充分考慮它的環境的歷史背景、文化內涵、周邊建筑風格等問題,以保證其環境的完整性。
生態性
現代城市廣場設計應該以城市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。在設計中充分引入自然,再現自然,適應當地的生態條件,為市民提供各種活動而創造景觀優美、綠化充分、環境宜人、健全高效的生態空間。
特色性
首先,城市廣場應突出人文特性和歷史特性。
通過特定的使用功能、場地條件、人文主題以及景觀藝術處理塑造廣場的鮮明特色。
同時,繼承城市當地本身的歷史文脈,適應地方風情、民俗文化,突出地方建筑藝術特色,增強廣場的凝聚力和城市旅游吸引力。
其次,城市廣場還應突出其地方自然特色,即適應當地的地形地貌和氣溫氣候等。
城市廣場應強化地理特征,盡量采用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藝術手法和建筑材料,體現地方園林特色,以適應當地氣候條件。
多樣性
不同類型的廣場都有一定的主導功能,但是現代城市廣場的功能卻向綜合性和多樣性衍生,滿足不同類型的人群不同方面的行為、心理需要,具有藝術性、娛樂性、休閑性和紀念性兼收并蓄。給人們提供了能滿足不同需要的多樣化的空間環境。
主題性
圍繞著主要功能,明確廣場的主題,形成廣場的特色和內聚力與外引力。因此,在城市廣場規劃設計中應力求突出城市廣場在塑造城市形象、滿足人們多層次的活動需要與改善城市環境的三大功能。并體現時代特征、城市特色和廣場主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