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化產教融合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的重大改革任務。黨中央、國務院印發的《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(2018-2022年)》《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》《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》均對深化產教融合、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工作做出部署。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,主要有以下3方面考慮。
首先,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是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。
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,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。提高全要素生產率,根本還是要靠創新和人才。
深化產教融合,促進教育鏈、人才鏈和產業鏈、創新鏈有機銜接,是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、效率變革、動力變革的關鍵一招。
建設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企業,就是要充分發揮企業在深化產教融合中的重要主體作用,在促進校企協同中,積極優化人才、技術、管理等創新要素供給,既補齊教育人才短板,又補齊產業創新短板,打造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。
其次,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是深化推動教育改革,重塑我國人力資源優勢的實踐創新。
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,要求現代化教育體系構建開放創新復合多元的生態系統。
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,將企業納入國家國民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體系,有利于促進企業技術技能、工匠精神、先進管理、創新文化等要素融入學校人才培養、科學研究、創新創業全過程,能夠有效發揮企業開展實踐教育、對接市場需求、激活創新源頭的優勢,促進人才需求側融入供給側,以“開門辦學”促進教育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和質量提升,更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質量人力資源的需求。
最后,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是培育市場創新主體,打造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內在需求。
在現代化經濟和產業體系中,企業已不再是單純的產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,更是技術創新和技能人才的重要需求者和孵化者。
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,促進教育人才優勢、創新優勢與企業需求對接,推動完善產業創新鏈條,提升產業人力資本,是增強內在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渠道,也正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自身內在需求。
抓住當前國家職業教育大改革大發展的有利時期,健全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制度安排,將帶動更多企業競相參與產教融合改革,整體提升我國產業結構和人才素質,不斷激發人才活力,進一步釋放人才紅利。